发表于南方都市报2010年6月25日DA02版读本广场
据南都报道,为被辞退的小护士鸣不平,虎门沙角医院的水电工贾绍文却遭到医院总经理殴打,左腿被打断,头部被砍伤,身上多处软组织受挫。对此,沙角医院院长认为,此事纯属个人行为,与院方无关。
横祸是在贾绍文给医院总经理房建华敬酒后突降的。本来是一个完全可以说清楚的事,若实属误解,双方耐心谈,有话好好说。没想到几句抱不平却遭致两顿狂殴,伤势还这样严重。总经理房建华以行动回应话语,以上级威压来跟下级“沟通”,此等鲁莽不智的不对等的待人方式已属第一错。
医院院长事后雪上加霜,居然大言不惭地说“此事纯属个人行为,与院方无关”,轻描淡写几个字就想推卸掉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,不但让贾绍文心寒,也给医院形象抹了黑。这是第二错。
在殴打过程中,总经理房建华大喊“打死他,大不了赔一百万元”,则更加不是作为一个领导,尤其是救死扶伤的医院领导应该说出来的。这种冷血言论所透露出来的心态暴戾狠毒,完全无视法律和人伦,把人命当儿戏,以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以横行霸道,胡作非为。这是第三错,是造成惨剧的心理根源。
令人不解之处还有,为什么打人者被叫进警察局后第二天马上放出来,然后不知所踪了?是不是警方碍于医院福建籍老板的面子而有意放水,造成行凶者逃逸?如果不是,警方在迅速缉拿案犯的同时应该公开警务,对公众说清楚这么快就释放房建华的理由。
水电工贾绍文只是一个普通打工者,但他能够勇于质疑不公正的用工情况,这种替人打抱不平的侠义精神和追查习惯在日常生活弥足珍贵,不可缺少,是一股清流,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平民英雄。虽然他的遭遇不一定符合《东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》的具体条文,但他的义举所体现的光芒是与“见义勇为暂行办法”精神完全一致的。对此,若不能给予奖励,至少也应该尽快破案,以慰伤者,以显公正。切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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